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附件1),省知识产权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省内实际印发了《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苏知发〔2024〕2号,附件2),为进一步开展好无锡市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项目申报工作,现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中国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获奖比例均不超过各类合格项目数的30%。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荐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三、推荐渠道
参评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专利权人(之一)地址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参评项目均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推荐:
(一)省内渠道
1.省知识产权局;
2.无锡市知识产权局;
3.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
4.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自荐);
5.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
(二)其他渠道
1.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
2.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参与推荐的行业协会最近一次全国性年度检查结论应为合格,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njgzbg);
3.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
四、注意事项
(一)通过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的程序
通过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的项目,由省教育厅、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先期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先期推荐没有名额限制。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各推荐申报项目进行进一步择优遴选确定。其中,省教育厅负责部委属、省属高等院校专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不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自荐项目),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地区(含市属、民办高校)专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不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项目)。本次推荐工作通过线上办理,具体推荐流程如下:
1.申请申报账号。所有申报单位(人)自行在“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jsipp.cn,以下简称“平台”)上注册账号。
2.上传申报材料。申报单位(人)登录平台,通过“一站式管理——申报与管理”进入“省级项目申报申请入口”,点击“项目申报”,选择“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在线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并上传下列所有材料后,在线提交审核,无需另行报送纸件材料;
(1)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2)全体专利权人声明(全体专利权人签章,附件4);
(3)信用承诺书(申报单位印章或者申报人签名,附件5);
(4)附件材料,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具体备案流程可参考网站上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公共平台操作手册》)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3.选择审核节点。部委属、省属高等院校需在“下一个审核节点选择”按钮上选择省教育厅作为审核节点,其他申报单位(包含市属、民办高校)按照属地原则,需在“下一个审核节点选择”按钮上选择所属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作为审核节点。
请计划通过省局渠道推荐的企业与1月14日17:00前,按要求完成系统填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通过无锡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的程序
无锡市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本年度有2个推荐名额。无锡市知识产权局将通过各市(县)、区局收集企业需求,优先考虑推荐未申报过中国专利奖的近两年内获得无锡市专利奖银奖以上项目。请有需求的企业将项目资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市局推荐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以电子版形式,于1月10日17:00前,提交至市知识产权局服务处。市局将组织申报材料评选,选取市局推荐项目,并尽快通知各相关单位,如未获得市局推荐的项目,可以继续通过省局渠道争取推荐名额。
(三)通过院士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及企业自荐程序
1.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有2个推荐名额。由新吴区市场监管局指导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行择优遴选产生2个项目推荐申报。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江南大学有2个自荐名额,由江南大学自行择优遴选产生2个项目推荐申报。
3.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江苏斯菲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等11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请综合谋划确保用好2023-2024年的每两年1个自荐名额。请各相关市(县)、区市场监管局注意指导并督促辖区内示范企业完成项目申报。
4.同专业领域的两名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且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请有两位本专业领域院士推荐的单位参与正式申报。
请上述推荐项目参照附件2要求,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推荐材料具体包含:
1.院士推荐的项目提供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和电子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其他项目提供推荐单位出具的单位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其中“公示时间” “公示结果”和落款日期由省知识产权局统一填写)。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项目资料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
(2)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3.全体专利权人声明(纸件,全体专利权人签章,格式见附件4)。
上述材料中:
1.院士推荐意见书或者单位推荐函、全体专利权人声明等纸件材料,按属地原则,于1月18日17:00前统一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由市知识产权局汇总后,通过面交或EMS邮寄方式提交至省知识产权局。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未送达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2.项目资料电子件由推荐单位登录“中国专利奖申报材料收集”系统(网址:https://send2me.cn/ZHZtD2xq/RZyKIZkzS7tYuA)提交至省知识产权局,网上填报材料请于1月19日17:00前完成填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渠道推荐的程序
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渠道推荐的项目,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相应推荐单位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
各地各单位要不断拓宽推荐渠道,积极争取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合作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等推荐渠道,加强对申报单位(人)的业务指导,增加推荐数量,提高推荐质量。请各地各单位将掌握的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信息收集汇总填写《无锡市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一览表》(附件4),于1月31日17:00前提交市知识产权局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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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
2.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苏知发〔2024〕2号)
3.市局推荐项目信息汇总表
4.无锡市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