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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无锡企业看过来!2024年“江苏精品”申报开始啦!

2024-03-19 13:47 321 浏览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精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质委办〔2024〕2号),我市2024年“江苏精品”申报工作正式开始!

“江苏精品”品牌建设工作是江苏省在新形势下参照国际惯例、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品牌战略的一项开拓性工作,其主要目的就是以标准为引领、以认证为手段,通过对符合高标准、高品质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进行第三方认证,推动形成一批自主创新、品质高端、 服务优质、信誉过硬、市场公认的“江苏精品”品牌群体。

一、“江苏精品”申报基本条件

按照“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目标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质量强省建设、服务业创新发展等重点任务,聚焦“1650”产业体系和“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行业龙头企业、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为主体进行重点培育,鼓励省级以上“老字号”企业申报“江苏精品”。

企业申报的产品必须明示执行标准,并确保申报产品在2024年度持续生产销售。“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除符合推荐遴选的相关条件外,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农业

申报单位应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其中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单位、农业技术推广单位优先推荐。依法成立并正常经营3年以上。

(1)具备较好的农业基础设施、农技推广和综合服务能力。

(2)达到所属子行业领域所要求的规模,种植业、林业要求地域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养殖业要求年饲养大牲畜1000头、猪羊10000头、家禽100000羽以上,渔业养殖水体300亩、工厂化生产产量年产500吨以上。

(3)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产品2023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对申报产品是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可适当降低销售额门槛,同时提供地理标志等佐证材料。

2.制造业

申报单位应为行业龙头企业、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在省内注册且有固定生产场所,批量生产3年以上。 

(1)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2023年消费类产品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生产资料类产品销售额达到3亿元以上;对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产业链延伸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列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可适当降低销售额门槛,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2)企业利税在全省同类企业领先,近2年内利税保持正增长。

(3)主导或参与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企业优先推荐。

3.服务业

申报单位应为服务性企事业单位或区域性综合服务机构,依法成立并正常经营3年以上。

(1)服务能够体现行业特色,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我省同行业前列,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2023年服务性收入3000万元以上。

(2)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我省同行业前列,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3)初步建立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能够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提升。

(4)重点推荐《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中重点发展的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现代商贸、文化旅游等具有竞争力的优势型服务产业;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家庭服务、体育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服务产业;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服务、全产业链工业设计、现代供应链管理等具有前瞻性的先导型服务产业。

(5)优先推荐服务质量好、标准体系全、品牌影响大、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制修订工作的服务型企业。


二、“江苏精品”评价流程

企业申请——培育推荐——遴选培育对象——标准先进性评价——认证评价——“江苏精品综合评定”——“发布江苏精品”


三、材料申报

下述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详见文末附件):

1.《“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申报表》及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仅需提供正文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产品(服务)标准情况表》,含产品企业标准文本、标准编制说明及标准“主要性能对比表”。

3.《“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申报承诺书》。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及时与本企业市级条线主管部门、所属辖区市场监管局质量科联系,将申报材料报送初审。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市场监管局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初审、汇总后报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精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1-4)